【鬼徹 加加白 / 鬼白】Ribbons on the tree / リータ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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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學的學業告一段落,緊接著便是模擬面試的季節。蓬和加加知早早就找到工作,只剩烏頭還為了他那第十八份退回的履歷書在 line 群組上哀號。加加知被訊息的叮咚聲煩得不堪其擾,索性就把群組消音,專心整理房間大小家當,為不久之後的搬家做準備。

結果沒多久烏頭就打過來,「怎麼都不看一下啊,人生勝利組了不起啊。」

「您有空就多替下禮拜的面試做些準備,現在忙著收東西,沒空看您哭鬧的貼圖。」

烏頭立刻在電話那頭罵罵咧咧的,最後鬧不過他,加加知只好深吸一口氣,「週末來我家練習面試。」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隨後他便繼續整理書堆,一疊疊用廣告紙包好,再用尼龍繩捆起。畢竟是住了四年的房子,一面收,加加知總能想起很多回憶。他收著收著往窗外望,這會正是黃昏,暖洋洋的日光透過窗戶照進來,將室內撒成一片酒紅。

差不多也到開燈的點了。加加知這麼想,起身準備按下日光燈的開關,結果不留神卻將腳邊書堆給撞散,滿地狼藉。

「唉呀,這可真是……」開燈後加加知又蹲下來,將散落的書本撿好。他這房間什麼沒有,就是書最多,專業相關的書籍、自己買來研究的書、好看的小說、有趣的評論……除了基礎的民生用品,和課程需要用到的器材,其他清一色都是書。床邊有兩座半個人高的小書架,是當初上大賣場直接買輕巧的合成板回來組裝的,貴重與常閱讀的書籍都放在裡頭;其他書按照分類一落一落沿著牆面堆放,這會整理起來全放一塊,看上去不是普通壯觀。

好不容易整理好書籍,不知是否碰撞力道過大,其中一本的書露出兩截橘色紙片的夾角。加加知抽出那本書,攤開一看,裡頭放著兩張大約掌心長度的粗糙紙張,橘色的,也沒寫字,不知道是從哪弄來的,居然還夾進書裡。

加加知捏著紙張左思右想,正當他打算將它們丟進一旁的垃圾袋時,夾著紙張那本書籍的書名卻讓他停下了動作。

《中國旅遊導覽》

加加知將紙條放在腳邊,抓著書看了好一會,因為曾經夾著色紙的關係,有兩頁的紙張擦上不少橙色的顏料,內容正好是介紹大學時他一度心心念念的熊貓。

一團熊貓,一團和氣,畫面可愛溫馨,足以軟化心房。加加知想起自己的確有上中國遊玩的規劃──也想起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劃。

隨之在腦海中浮現的,是某個笑得很輕浮的男人的臉。如今想來記憶已經很模糊了,只記得對方右耳耳垂上掛了個女氣的綴飾,眼尾與那綴飾一樣紅。

男人的名字叫做白澤,多年前的七夕有這麼幾面之緣。

他曾經拿著那兩張色紙舉到加加知面前,叫他許願。

──あの人ともう一度あいたいです。(想再見那個人一面)

不知道是不是鬼迷心竅,加加知反射性抓起放在一旁的筆,在色紙上寫下願望,隔天還拿去學校借了系上的護貝機,將色紙護貝起來做成書籤,夾在記事本裡隨身攜帶。不過誠如當時加加知曾經說過的,「只給一張紙條,還想讓神明做什麼」,話說回來七夕也過完這麼久……加加知時常拿著護貝卡正反面翻轉幾次,仔細將自己寫在上面的字烙印在眼裡,彷彿過幾天那上面的字也會隨著那個男人的存在感一樣,日漸稀薄。

這念頭光是想就讓人討厭。


大概是星期六長達十小時以上的斯巴達教育給烏頭留下太大創傷,後來一整個禮拜他看到加加知都會繞道而行。line群組每次發完言都會接上一個謝罪的貼圖,生怕惹得加加知不開心。因為群組消音的關係,又過了一個週末蓬提起這件事,加加知才注意到自己把群組關靜音之後就沒開過,打開往上一滑全是「蓬我和你說……(道歉貼圖)」、「最近有活動……(道歉貼圖)」、「所以我說(道歉貼圖)」刷了一整排還真壯觀。加加知看了忍不住嘴角上揚,隨手點了個「眾卿平身」的貼圖,烏頭馬上已讀並回以一個大笑臉。

「都幾年的同學了,用得著這麼怕嗎?」蓬手裡也抓著手機,畫面停在群聊頁面上,看著他們剛才的互動簡直想翻白眼。想起那天烏頭被加加知掛掉電話後立刻打過來哭訴著「要死了要死了地獄之門敞開啦救救我」的中二發言,忍不住多問一句:

「結果你星期六到底對他做了什麼啊?」

「嘛,既然我都出手了,烏頭先生第十九次面試一定會成功。」加加知收起手機。蓬則是立刻就滿臉黑線地接著說:「那烏頭肯定見識了地獄。」



2.

畢業之後各分東西,原先還斷斷續續有聯絡的同學幾乎斷了音訊。因為工作的關係,加加知搬到市區,開始朝九晚九的公務員生活,還時常加班到十二點。同期的同事總是又敬又畏地看著他;「不那麼拚也沒關係唷。」就連一向被評為刻薄嚴苛的主管,也常在加加知休息時至吸菸室時,遞菸又借火過來,還拍拍他肩膀要他別年紀輕輕就把自己弄垮。

加加知自己從以前就已經是嚴以待己待人的個性。大學時期兼了不少差,不管是加班與熬夜生活都相當習慣,為的就是將大家都想敷衍了事的事情做好。所以對公司大夥的慰問總是虛應幾句,真的能阻止他加班的通常都是烏頭或蓬在群組上找喝酒,有時候烏頭乾脆直接開車過來,硬把他從公司拖走。

之後過幾年相似的生活,烏頭繼續當他的產品開發技術員,蓬也依舊在手辦公司工作得不亦樂乎;加加知卻已經爬升成部門主管,夜宿公司變成家常便飯,週末也時常得上公司繼續處理事情。

於是當烏頭說到最近他被上頭兩位家長逼得要去相親時,加加知才後知後覺地注意到自己已超過三十,除了事業也應該考慮家庭的事。想著想他瞇起眼,身為孤兒的加加知自然嚮往家庭,然而或許也因為自己是孤兒,即使隱約明白該怎麼做、要從何處著手,光是思考本身就頗令人茫然。

「嘿,別想這麼複雜嘛。」烏頭手握方向盤,打趣地說:「不然我們從最簡單的開始,你喜歡哪種類型的女孩子?」

「這個嘛……喜歡動物、不怕蟲子,最好是個性明朗的女性。」

「你該不會是在說那個介紹旅遊節目的主持人吧?還真喜歡她耶。」烏頭搔搔頭,打亮方向燈,右轉後在一家居酒屋門前停下。「話說回來,最近老媽一直逼我結婚,我擋不住了就請同事幫我組個聯誼,你也一起來,幫你安插幾個符合你喜好的女孩子,交給我吧!」

烏頭關上車門,下巴揚高,看起來有幾分得意。

加加知睨著他,想也沒想就脫口而出:「您是白痴嗎?怎麼能夠相信一個連女朋友都沒交過的處男說的話。」

他一臉鄙夷,也不理會被自己反擊堵得臉色脹紅的烏頭在後頭又跳又叫,伸手推門走進居酒屋,裡頭準時下班的蓬已經等得不耐煩,拿著 NDS 在玩心跳回憶了。


於是加加知忍不住想:這大概就是「友情」。

結束和兩位朋友的聚會,一身酒氣回到家,加加知立刻鑽進浴室洗了個熱水澡。一邊仔細刷洗頭皮,閒不下來的腦袋又運轉起來。在升上大學遇見烏頭和蓬之前,嚴格來說,加加知並沒有交過朋友。這並不是說加加知拒人於千里之外又或者遭到排擠,一般正常的溝通仍是好好運作著,卻無法再進一步。

「加加知君總會在自己周身畫下一圈止步距離,這樣一來,誰也靠近不了你呀。」中學期間還曾經被這麼說過。

所以印象中真的無視那圈無形阻隔,也硬是要湊到他邊上來的人,屈指一數只有三個。一個叫烏頭一個叫蓬,最後一個名為白澤,是個輕浮的中國男人。

這麼說來,那次以後,就再也沒見過那個人了。從浴室出來後,加加知翻開公事包,拿出記事本,抽起當時的色紙。由於護貝的關係,即使過了這麼多年仍保持在良好狀態。

「騙子。」

加加知用力把色紙夾回記事本,闔上,塞進包包裡。



3.

「欸!你在中國?騙人的吧」緊接著這則留言的是一個「天打雷劈」的貼圖。加加知瞥了一眼床上的手機,先將行李從箱子拿出來一件件放好,才回了個「是的」回去。過一會,又補充:「這兩個禮拜找我請用line,電話是不會接的」

算是賭氣了吧,規劃好行程、機票買好,加加知便一口氣把這些年攢下來的特休一口氣請掉,目的地是那個男人的祖國。哪怕他只知道白澤是中國來的旅人,具體要上哪去找卻完全沒方向。他很清楚這種行為只是徒勞無功,但轉念一想,光是想像自己和那個男人很有可能踩在同一片土地上,心裡就踏實不少。他並沒有刻意找尋白澤的意思,當然這也是因為他毫無任何線索……所以最後他只是循著自己大學時的構想,規劃了一趟尋找熊貓、探訪古城名勝,並且一路吃到飽的行程。這趟行程中途多須轉機、渡船,橫跨熱鬧的東部,一直深入到四川盆地,並將最終站定在去見可愛的熊貓。

好不容易整理好行李,回頭看line,上頭烏頭又不怕死地打了行「都還沒交到女朋友,可別客死異鄉啊!等你帶土產呢」,加加知看了立刻回了個「碎屍萬段」的貼圖過去,接著那個群組又被烏頭的道歉貼圖給洗版。

第一天晚上睡了個好覺,隔天加加知便走上江南的街道。

說是江南,正確來講是踏在杭州的街道上。這兒湖多,景色綠意蓊然,湖面上有許多小巧的三寸金蓮,讓遊客丟了不少硬幣在上頭,用不擅長的中文夾雜著英文詢問,當地姑娘笑著和加加知說:「要是銅板丟在蓮葉上可以許願啊,先生要不試試?」

又是許願。禮貌和小姑娘道謝,加加知掏著口袋,摸出一枚輕得幾乎感覺不到重量的一毛銅板。試試也無所謂吧?加加知一邊拋出銅板,想起近十年前自己曾經千方百計讓白澤氣得要死也不肯許願,這會兒到他的地盤上反倒興致勃勃了,要是被那男人這會看到,肯定會跳腳吵鬧一番。加加知無聲哼笑,手中拋出的一毛錢不是進到水裡,也非掉到平鋪的蓮葉上,而是進了含苞待放的蓮花裡。

「你這傢伙不是很愛守規矩嗎,這會又在幹嘛呢!」要是那個男人說不定會這麼說吧。加加知默默想,正要轉身下橋,想起自己忘了許願,便在心裡默念幾次「あいたい(想見面)」,唸完頓了頓,他捏著下巴心想該不會這和流星一樣有時效性,得在成功上壘後幾秒內許完,為了安全起見,就又回過身掏出幾個銅板,一邊默念著那個想了好幾年的願望,繼續朝著同一朵花投籃。加加知既然要擲,就有彈無虛發的自信,於是投到後來,整條橋上,本來各自在一旁試手氣的民眾小孩全都湊過來,在後頭圍著給他拍手,比較熱情的大漢直接走過來拍拍他的肩,祝他願望成真;甚至還有姑娘主動和他要過手機,替他和蓮花池合照。

加加知心裡有些不好意思,拉低頭上的軟帽,向眾人點點頭致謝,便轉身下橋。

隨後就把熱騰騰剛拍好的照片傳到line群組上。

看著前面幾條留言,立刻又補上一句:「中國漂亮姑娘幫我拍的」,把烏頭氣死最好。

此外加加知還去看了不少戲曲。雖然中文都靠手裡的「中國語日常用語篇」,只會能最基本的對話,幸好戲曲簡介不少都會附上英文,不至於看不懂。中國的地方戲曲一般都是些傳說故事,除了穿鑿附會的神話,主角的戀情也是必備劇情。加加知對愛情似懂非懂,這幾年跟著烏頭和蓬參加過幾次聯誼都不了了之,不是和女方疏於聯絡,就是忍不住拿那些好女孩去和個輕浮的男人比較。又花好多年反覆嘗試,加加知才終於想清楚,自己這情況大概是早已有喜歡的人的表現。

這樣呀,喜歡的人啊。夜裡加加知抓著手機,靠在旅館的陽台上抽菸。

要算一見鍾情,還是長年累積呢?然而,不管是哪一個──

「儚すぎる……」他嘆息一陣,不禁對著夜空低語。

──皆是無比虛幻。


4.

在蘇杭一帶停留幾日後,加加知坐上渡船,開始在長江漂流的生活。或許是近年含沙量大的緣故,長江看上去還有幾分神似黃河,鋪著黃土的顏色。這會離江岸還不遠,能聽到岸邊有賣藝人家,在柳樹下拉琴,長吟著柔軟的語調,像在唱戀歌。

加加知想起前些天看的戲曲,有部戲的男主人公求而不得,輾轉難眠,為了愛奔走三千多里仍是不得,加加知看著他想起自己的景況倒有幾分寄情,對戲中情愛感同身受。他反覆回想著很久很久以前那一天白澤柔軟難以辨明的語調,隱約覺得那就像在和自己告白,但事發至今已經太久,即便加加知終於學會那人口中的語言,也早已忘記當時他脫口而出的內容。這會再也找不到人證實,只能擅自浮想翩翩。

接著他又想起另外一部戲,女主人公年值荳蔻,初識情愛,當男主人公問起情愛為何物,她堆滿笑容,一字一句清晰地道:「愛是幸福而溫暖的。想要對方好,想要被記住。若是能在喜歡的人眼底看到特別的自己,這或許便是所有戀愛中人心之所向了。」

──想要被溫柔撫摸已被觸動的心臟。


在江上那幾天,加加知通常都靠在欄杆上,眺望遠方的景色,由於船的動向是跟隨船上的一個旅行團移動的,加加知便隨著他們行程走訪名勝景觀。他們乘坐的大船行駛還算平穩,晚間睡覺也少有晃蕩,就像要將人搖進夢鄉那般輕柔,藉由船身感受江河的流動,就好像運載著他們的長江活著,讓人相當舒服。不過有趣的是,在船上覺得平穩,當加加知下了船,總算能在陸上的旅館入睡的前幾日,躺在床上時總會有自己還在波濤裡晃蕩的錯覺。

他在群組裡發出這個感想,蓬過沒多久立刻丟段影片過來,是烏頭喝得爛醉熱唱搖籃曲的音頻。他皺著眉聽了一段就將影片關掉,快速輸入了「15 分」並發送出去。蓬笑回:「和上次夏季夜晚壯膽大會的評分一樣啊 wwww」,加加知則回應:「因為烏頭先生唱得太敷衍了」


5.

加加知從中國給烏頭和蓬各帶了一隻環抱大小的熊貓玩偶回來。「居然帶這種東西回來!你有病嗎?你行李箱就那個大小,裝兩隻娃娃還能放什麼?」烏頭拎著娃娃一臉黑線。

加加知一本正經糾正:「正確來說,是三隻。為了讓行李的拉鍊拉起來,其中一隻我是用手抱著帶回來的。」

蓬本來正要喝酒,聽到這全噴在桌上。烏頭則是立刻就哈哈大笑起來。

「一個三十歲的大男人手裡抱著隻熊貓,你還真是有勇氣啊。」蓬一邊擦桌子一邊說。

「的確有許多目光放在我身上,不過我以喜歡熊貓自傲。」

「嗚……這身浩然正氣太閃亮了!」「滾開啦!帶著你的熊貓滾開!」蓬和烏頭紛紛以手隔擋在臉前,無法直視加加知身上發出的光芒。

不過最後酒豪加加知還是把兩位摯友灌得亂七八糟,讓他們乖乖帶著那隻可愛的熊貓娃娃,迷迷糊糊被送上計程車,回家路上被司機側目了整路。


之後加加知也跟著打車回家。結束將近兩個禮拜的旅程,一回來就是聚會,雖中日兩地沒有太大的時差,長時間航行帶來的疲累還是在加加知回家路上一口氣爆發開來。正疲累得打算好好洗個澡睡個深沉的好覺,沒想到家門口居然站著兩個不速之客。

那是兩個個頭只到他大腿的小女孩,髮色一黑一白,各自穿著與髮色相襯的和服,頭上簪著鮮豔的大紅花,乍看就像兩尊實體化的日本娃娃。該不會是哪個鄰居的小孩吧?實在對小女孩們沒印象,認為她們直勾勾望著他大概是看到陌生人而心生防備,加加知也沒多想,正打算上前去詢問,女孩子們反而發話了。

「這時候,應該要說『好久不見』,還是『初次見面』?」 黑頭髮的女孩子率先開口。

白頭髮的小女孩接著說:「雖然想說『好久不見』,但說『初次見面』比較好吧。」

「那麼,就是第三次●●●的『初次見面』了。」

隨後,兩人似乎達成協議,互覷一眼,便齊齊轉過頭來,黝黑的瞳仁直截盯著他。

「『初次見面』,加加知。」


6.

在座敷童子(兩個小女孩向他這麼自稱)的來訪之後,加加知做了一個很漫長的夢。夢裡頭他終於見到繞遍半個中國也沒見到面的白澤,白澤身上穿著食堂大媽的穿著,在櫃檯後面做藥。問他在做些什麼,白澤回應他是七夕的丸子,是用來裝飾竹子用的。問說材料是什麼,白澤說是星星、桃子,還有美好的東西。

加加知接著問,什麼是美好的東西?這次白澤被問倒了,傷腦筋地皺起眉,過了很久才煞有其事地說:「就是情感。」

白澤停頓半晌,又繼續解釋:「所謂的家庭之情、朋友之情,以及戀人之情。你至此花了三輩子,去收集這些美好的東西,可收集全了嗎?」

加加知搖頭。白澤於是嘆口氣,垂頭喪氣地掩住臉,「唉──還沒啊。」他糊著聲音說,聽起來非常無力。

只是他又接了一句,「等到你收集好,年節都要過了!」加加知朝櫃檯走進幾步,這才發現白澤手下壓根不是什麼藥丸,而是一張張的色紙。那些應該要被掛在竹子上的色紙,有些模糊得看不出來寫了什麼,有些一個字都沒寫。最惹眼的,還是分別壓在白澤兩肘下的色紙,一張寫著白澤當時的願望,一張則是他那護貝過,說想見白澤的紙條。

察覺他在看,白澤很生氣地揮起手來。

「去去,」他大聲叫,「都是你的關係,沒辦法實現,一個都不行!」

加加知於是反問他,那女孩的願望到底是什麼呢?

因為白澤的籤子上,確實是寫著「喜歡的人願望能夠實現」的。即使加加知再也沒辦法見到白澤了,沒道理因為這樣白澤的願望就無法實現。這邏輯一點都說不通。

「你這重補修的笨蛋!」白澤罵道,「如果你的願望不能實現,我的又怎麼實現呢?」

之後白澤就從櫃檯起身,轉身走進藥鋪的內室。加加知下意識追上去,卻沒想到走進門裡,見著的是西湖一片綠油油的湖水與街道。加加知跑了起來,跑遍好多地方,但白澤已經不在那裡了。更正確的說法,是哪裡都不在。爾後的夢境中,加加知就如同那戲曲的主人公反覆在他遊歷的景色中奔跑,跑過風景名勝,跑過滔滔江水,跑到山窮水盡,只是白澤就像憑空蒸發一般,找也找不到。正如同他這趟前往中國的旅途,雖不能說一無所獲,目的卻沒有達成。

終於加加知放棄尋找,往後一躺,便在晃蕩的床鋪倒下。他一面記憶著江水的晃蕩,感受自己猶如廣大江面的一葉扁舟,渺小得什麼都做不了,只能任由深刻的徒勞無功壓垮他。

夢境的結尾只記住了不甘心和追尋的渴望,但以實際層面來說,他確實無能為力。

因為醒來之後,白澤一樣不在那裡。


7.

在行車期間小憩片刻,將醒之際聽到烏頭在唱歌,加加知於是捏緊鼻尖,冷靜好一會,默念幾次「千萬不要出手毆打駕駛,以免發生危險」,順便扭扭脖子活動僵化的頸關節,調整身上安全帶的位置,在副駕駛座坐好。

烏頭這會似乎心情很好,他滿面春風,一副情竇初開的模樣,並沒有注意到加加知的壞心情。雖然,年過而立的他──或者蓬,或者加加知,目前都還是「沒談過戀愛」聯盟的重要成員們。問起在開心什麼,烏頭神秘兮兮地說,前幾天做了一個夢。

「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呢。青色頭髮的,感覺很溫柔,夢境裡面,甚至連她小時候的模樣都有,我們……啊,還有你和蓬,都是一起玩著長大的。她很喜歡蛇,喜歡到長大之後還在房間養了一堆蛇當寵物,其中兩隻作為腰帶繫在腰上隨身攜帶,感覺很有野性的魅力呢。我覺得啊,她一定是我的真命天女,就不知道能在那裡遇到了。」

難得看烏頭說起女孩子如此認真的模樣,加加知不知不覺也仔細聽起來。烏頭所說的那個女孩子聽起來相當不錯,喜歡爬蟲類這點更是大大加分;只可惜,以這社會而言,要在房間裡養一堆蛇,還將寵物綁在身上,立刻就會被警方、動物保護協會、媒體等各式各樣的勢力盯上,讓人頗為憂心。

烏頭肯定還沒想到這層,繼續沾沾自喜講著夢裡的故事。好像連續幾天都夢到同一個背景的夢,看夢境人物衣著與建築物,還妄起這些是他們上輩子的記憶。

這個假設讓烏頭來了勁,就說一定要去找那女孩子的轉世。加加知前陣子才覺得自己要找白澤是腦袋燒壞了,沒想到烏頭比他更病入膏肓,甚至要找個只存在於幻想的人。

閒來無聊,加加知索性也將自己前幾天夢到的內容草草說過一遍。

烏頭聽完哈哈大笑,又說:「搞不好人家等了你三輩子,現在都還在等你回去呢。」

「回去哪?」加加知反射性詢問。

結果烏頭一下子被問倒了,用力抓抓頭,叨唸幾句:「你等等。」接著在下一個等紅燈的空檔,他將手機接上車內的音響,在音樂播放清單搜尋一會,按下撥放鍵,並將手機丟給加加知。

「送你一首西洋老歌,你就好好聽聽吧。」

加加知仔細聽了一會,居然是七零年代的《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


8.

「英文,聽不懂。」「什麼意思?」

之後座敷雙子偶爾會到加加知房間來,巴著他說故事。名叫一子的黑髮女孩總是會率先應聲,二子則是很快地接話,兩人似乎擁有長期培養的默契,而且小女孩們喜歡惡作劇和恐怖的東西,這點興趣和加加知不謀而合,簡直是天生的合得來。

從烏頭那邊拿到音訊檔,正好座敷們來訪,加加知便放給她們聽。結果兩個小女生雖然很聰明,對西方的語言卻不是很擅長,加加知於是解釋起來:

「故事是這樣的:一名男人服刑結束,坐上返回故鄉的巴士──」

這名男人入獄之前,曾經有一位交往的女性。兩人約定了如果男人出獄那天,她還願意等他的話,就在家鄉前的老橡樹上綁一條黃絲帶。男人出獄前幾天寄信給那位女性,假使她還記得那約定,他待會到家時,就能看到女友在樹上綁著的絲帶。

男人坐在車上,一直想著這個約定,內心充滿期待與不安。

「如果沒有黃絲帶在上頭,」男人惴惴不安地想,「我就要待在巴士上,忘記我們之間的事。不怪妳,一切都是我的錯。」

都過了這麼多年了,即使女人變心也是合情合理的。理所當然的。

男人甚至不敢往窗外望。假使樹上沒有黃絲帶的話,那就和還在坐牢沒什麼兩樣了。

「結果呢?」「樹上有黃絲帶嗎?」一子二子巴著他的大腿問,眼睛睜得大大的,即使仍是一貫的面無表情,加加知還是能輕易察覺到她們的期待。

「男人即將回到他的家鄉了。他太害怕,他請司機幫他看、乘客們也引頸盼望的,接著他們看到那棵樹──車內響起一陣熱烈的歡呼。男人睜大眼睛,看到那棵老橡樹上掛著數以百計的黃絲帶。大概,是他的愛人擔心他可能沒看到,居然把整棵樹都掛滿了黃絲帶。」

一子和二子互看了一眼,安靜下來。

過了一會,正當加加知打算先去洗衣服,女孩子們突然又騷動起來。

「只是一百條絲帶的話,做得到的吧,那個人。」一子說。

「畢竟,大量的黑貓娃娃都做過了。」二子附和。

女孩子們似乎對這首歌頗有興趣,還拿筆畫起掛著黃絲帶的橡樹。見她們畫得開心,加加知便讓音樂無限循環,自己先把髒衣服拿去洗。

後來他回到客廳時,小女生已經離開了。


9.

往後幾年,座敷童子總會替加加知等門,最初一兩個月她們只是來訪,後來嫌長途跋涉累了,喜歡蝸居在家中的她們自然而然就在加加知家裡住下。烏頭和蓬每次來訪都會被神出鬼沒的她們嚇出一身冷汗,尤其是烏頭反應特別大,雙子理所當然就將他視為玩弄的一級目標,每次都得把烏頭弄得心驚膽跳的。

那些年裡,可能被家裡逼急了,蓬和烏頭一一相親結婚,婚禮上還邀請雙子當小花童,小姑娘們難得能換上和服以外的漂亮衣裳,當完花童後就飛奔過來在加加知腳邊繞圈,開心得像隨時會飛起來,用餐時也安分不下來,一直處於亢奮狀態。加加知自己則是繼續作他的單身貴族,拎著兩個小女孩,樂於當同事間會帶小孩逛街的好爸爸,一點也不打算澄清兩個小孩都不是他生養大的事實。

至於那首當年被評為「聽不懂的鳥語」的西洋老歌,雙子們在一段拼命練唱的特訓後,已經能夠朗朗上口,每過幾天就要唱一遍給加加知聽,要替她們學新的歌還會被大聲反對,一副不讓加加知聽這首歌聽一輩子就不罷休的氣勢。見她們這麼喜歡,加加知索性由著她們去。

座敷童子一直纏著加加知到他三十六歲,那時候他們已經一起生活五年,他也早已知曉,正體是妖怪的座敷們不會長大的事。加加知對此並不在意,他視座敷為家人,一樣會替她們準備三餐,週末帶她們去公園、河邊散步。只是有一次,當住在附近的太太問起,「令千金一直都小小一隻,要不說都要以為她們還在讀小學呢,算起來她們應該上中學了吧?」當下座敷們雖沒說什麼,隔天開始她們就足不出戶了。

「人類真麻煩呢。」「一下就會變老,長大。」不過兩個小孩本來就喜歡宅在家裡,這對她們沒有太大影響。事實上加加知反而比較擔心她們會一走了之,見兩人沒有要走的意思,他安下心來。只要人還在就好,剩下的事都好處理。結果兩個小女生聽他說起這件事,眼睛都瞪得大大的,立刻巴著他,你一句我一句說起來。

「不可能離開的。」「這樣加加知不是很可憐嗎?」「會沒錢唷。」「運氣也會變差。」

於是後來座敷們就這樣一路陪他到最後,並且一直到那時候,都很堅持在唱那首《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


10.

五十歲以後,烏頭和蓬每見他一次就得問他為什麼不結婚,宛如他們之所以出現在他身邊,就是為了見證他與心愛的女孩子走上紅毯。加加知平時總覺得自己像他們兩個的老媽,一個技術宅加一個動漫宅,宅本身就是種重度成癮的警示,事實上從大學認識時,加加知就深諳他們在研究自己的愛好時,總是一頭栽進去,不管身體也不管週遭大小事,常常都要讓他耳提面命訓話一番,提醒他們適可而止……結果你看,這會他們倒比較像加加知的老媽了。

都五十歲了結不結婚又有什麼差別呢?並不是都不想要人陪,只是不想為了找個人陪,選擇與某個人生活在一起。他已經有屬意的人,不在身邊卻在心上,難道不也是戀愛嗎?

這樣想著的同時,一子二子還在唱著那首歌。加加知幾乎都要覺得她們在催眠他:真的有個人在等他回去。

或許……那樣也不錯。加加知忍不住想。

甚至他還忍不住幻想起來:要是那個不知道在哪裡,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就一直在等加加知的那個人,能是白澤,那就太好了。




Just 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d oak tree
It's been way too long, do you still want me?

リータン / Return



「這麼說起來,加加知君……不,現在已經可以稱呼你為鬼灯君了吧?你這世的審判已經告一段落,雖說正常來說,依據你生前所作所為,應判你上天國;可是基於你的身分,現在的你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回來當輔佐官,第二個,就是繼續輪迴。你希望怎麼做呢?」

閻魔說著摸了摸鬍子,「嘛,以老夫的立場,是很希望你回來啦。少了你支援,工作量可是多得嚇人。雖然大夥都有幫忙,那孩子也常從天國下來,不過適才適所,閻魔殿第一輔佐官的位置,可說是非你莫屬。」

見鬼灯沒有要回應的意思,閻魔又繼續說:「當時你以『生下來就是孤兒,不太理解所謂的愛是怎麼一回事。』申請轉世。老夫覺得挺好的,愛這種東西,直接去體驗無非是個好辦法。」說著說著,他忍不住慈愛地瞅著鬼灯。

第一世的鬼灯出生在一個父母和藹的家庭,有一兄一妹,學會了家庭的溫暖,手足之間的感情,還有照顧親近之人的惻隱心與責任心。

第二世的鬼灯,依照自身意願,在孤兒院出生。與不同血緣的人們聚在一起彼此照顧親愛,成為生命共同體,做一個可靠而被眾人所信賴的人;懂得照顧弱者,信任他人,與同儕同事建立合作關係。

第三世,整體人際關係幾乎和於彼世時沒什麼兩樣,他和蓬與烏頭成為了無所不聊的過命死黨,愛上了特意去現世找他的白澤,生活與前兩世一樣美好,卻是單身終老。

「──鬼灯君,你找到你想要的答案了嗎?」

鬼灯終於抬起頭,直勾勾望著閻魔。

「時間稍微花得長了一點,但是,是的。」

在找尋愛的過程中,他才逐漸發現,愛早已在身邊。他所經歷的那些,在彼世之時便已擁有。不論是親情、友情,甚至是愛情。也是在反覆輪迴的過程中,鬼灯才終於知曉,在轉世以前,他早在前一天將戀心交付給那隻遲鈍的神獸,所以之後轉世再怎麼努力,也不可能藉由任何其他的人,來觸動遺留在他所愛之人身上的心臟。正是連這點也沒有察覺,才會自以為只要順著普通人生存的軌跡,就能習得愛的方法。

而事實是他早已擁有,卻笨拙地以為那些是不能納入手中的東西。他真正缺少的,則是踏出畫地自限的範圍,將愛實踐的勇氣。

結果率先踏出步伐的,反而是特意去現世見他的白澤。

「那麼……歡迎回來,鬼灯君。」閻魔說到這已有些哽咽。他欣慰地笑彎眼,掌心攤向自己右手邊的位置,一直以來,那個位置都是鬼灯的,也一直在等著他。

鬼灯順著望過去。

在專屬於他的位置上,放著一隻黃澄澄的東西。

或許在這之前往來的亡者誰也不會去注意,但鬼灯一眼就看出來了。

那是被綁滿了黃絲帶,屬於他的狼牙棒。

鬼灯微張開嘴,好半晌無法發出聲音。


「……我回來了。」


──I'm coming home.


p.s.本來虐文練手最後一題應該是 Repeat,指無限循環,不知道為什麼當時寫成 Return,結果就有種虐虐そして HE 的微妙感,剛好這裡可以借來用,卻有可能變成不虐練手(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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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可能還會補足一個尾聲?不太確定,因為對我開放式 HE 的腦袋來說,寫到這裡就夠了 XDDDD 而且說老實話我寫著很開心,完全寫自己喜歡東西的結果,有種脫韁野馬一發不可收拾之感,很多地方都能再著墨,當然我也知道甚至這一整篇都能讓鬼灯一句話帶過,去寫後面鬼白重逢的劇情,才是大家喜聞樂見的。但我就是偏要挑這段寫,因為我任性!(滾
另外,寫到江南每每會想起余秋雨先生寫過這麼一句:「這裡的流水太清,這裡的桃花太豔,這裡的彈唱有點撩人。」(文化苦旅/余秋雨)很喜歡這句話的氛圍。中國行的部分是參考小四跟團游長江三峽(當時三峽大壩尚未建成,還有去現在已經淹掉的酆都鬼城)+四川黃山,隨意挑了兩個印象深刻的行程寫,主要也是讓每個片段都點到為止。
好了差不多要睡覺了,寫這篇實在耗太多氣力,不知道風格偏向自己慣用的哪種去了,老實說寫鬼徹幾乎都是直白來寫(也和都是長篇有關),下次想要嘗試走 30X那套題目的意識風。

留言

  1. 早知道不要偷看了,看到後來就哭了TAT..................
    而且明明就邊跟著她們聽裡面那首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還可以哭....
    超屌的我....
    從中間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之後開始哭一路哭到結束T︿T
    之後等妳po在lofter之後我再重看一遍補上其他感想,只是想先跟妳說很感動,真的。
    無論是哪一個橋段都不是毫無意義,都是必要的存在,對鬼灯的成長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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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抱抱淼曦醬)我自己寫的時候沒有特別感覺,反著回去看一次倒是多了不少感觸。寫大綱時耳邊一直聽著那首老歌,事實上我覺得那首老歌才是最催淚的地方T_T因為感傷就是感動+杯桑,這篇因為最終還是HE,想必是前者多了一些。
      就和在LFT說的一樣,看了你這段好想討論劇情喔Q_Q~~~我也覺得每段時間對鬼燈都很重要,到現世轉了三輩子,一世比一世更接近"鬼燈",這就是PM二代最終的"原点にして頂点",要去開會了,剩下的LFT搬過去再聊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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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發現果然太急了少打一句:這就是PM二代最終的"原点にして頂点",雖然本質不太一樣XD,PM二代的LAST BOSS是初代主角,陪著夥伴奮鬥了一代的皮卡丘成為打趴所有人的最強黃色惡魔,但不管被打趴幾次,玩家們都在那頂點相遇最初的感動。鬼燈在這裡轉換為「加加知」的身分過了三世,而後還原為「鬼燈」,就是應了一句「眾裡尋他無覓處,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說這三世毫無意義嗎?但正是因為這趟旅程,回頭時才能確實理解愛的定義,本人肯定也是收穫良多。另外也因為這個時間差,間接推白澤入坑wwww(前面如此感人,結尾畫風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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