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娛樂大家一下的寫作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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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午安,這邊是還沒開學的店長。

今天在這邊的,是看了很多帖子之後的有感而發,於是決定分享非教育部官方的一、二人稱寫作差別,個人很不喜歡把一、二人稱歸於同一類的說法,尤其有些人貼出的第二人稱教學根本第一人稱時Orz。

至於為什麼要研究這種問題呢?


首先就要請大家回憶一下,記不記得曾經看過類似以下這種第一人稱文章?

「我翻過身背向他,假裝自己還熟睡著。因此,我也沒看到坐在我背後的他,眼底一瞬間流露的柔情。」

好,請先別管「我」是公或者母,也別在意這是三小言情小說劇情。

想請問大家,有沒有發現一點很奇怪的地方呢?


先讓我們接著看這一句:

「如果你明天就要死了,那你接下來三天想做什麼?」


看到這句經典的笑話,發現問題出在哪了沒有?

如果我明天要死了,那接下來三天的行程:完成死前心願、當屍體、當屍體。對吧?

而前面那個言情的句子,其實也有異曲同工之妙喔!


請問你背對人家,你是背後長眼睛還是眼睛可以全方位監測,居然看得到人家眼露柔情?我整個快被笑死。



看到這裡,相信一定有很多人現在和店長一樣心有戚戚焉。畢竟自從穿越啦,夢小說盛行(或者某DM筆記的同人一定要搞男主角第一人稱),「第一人稱」的文章超流行。但,雖然第一人稱的文章好寫,卻不容易寫好。

因為,寫手必須全程假設自己作為主角,以主角的觀點出發。

自然,寫手基於本身又擁有整個故事的世界觀、以及一切劇情安排,肯定會知道主角不知道的事,但是,作者不能透漏給主角知道。

假設為情境,第一人稱的世界中心即為主角「我」,所有的人全部圍著世界中心轉動,他們可能自己之間也有很多事,但「我」只知道世界中心發生的事。

於是第一人稱裡頭,只能有主角的想法,只能有主角的視野。當然,他人的想法會藉著主角的猜測顯露(尤其當主角是腦補帝),但那畢竟是片面,而且不一定會是對的(寫推理小說很愛用,更廣泛運用在各種埋哏)。



這個時候,可能有些作者會發現,其實最好寫的,並不是第一人稱,而是第二人稱。

然而,第二人稱雖然好寫,卻因為定義分歧,最容易被用錯。

現在可以看到的第二人稱,大致上有兩種。當然可能還有更多種,但普遍歸於這兩類。


一、

來到了這家店,你肯定不會錯過店長推薦的招牌咖啡(中略)優美的環境,極致的享受,這裡肯定是你消磨下午時光的最佳選擇。

二、

你的心情非常不好,因為剛才上課時被後面同學捉弄,讓你氣得忍不住拍桌子。結果老師居然只罰你到走廊上罰站,還要你在放學後交一篇罰寫給他。你真的覺得自己很委屈。


大家看出來(一)和(二)有什麼差別了嗎?

即是寫手本身觀點的存在。我個人傾向(二)才為第二人稱寫作,然後將(一)分到第一人稱去。因為(一)裡頭存在的是寫手「我」的觀點,「我認為/設想,你會如何如何」,通常是用在介紹、推薦、告誡等,「我→你」的文體中出現,但「你」這個人稱的觀點在文中並不存在;而(二)裡頭,寫手「我」在文章裡頭是一架不存在的攝影機,隨著主角運鏡。這種一般拿來寫故事。

而(二)本身是我自己非常愛用,也非常推薦的。因為一般人愛用第一人稱,卻沒辦法把捉作者和主角間的差異:一、會把作者自己的情緒和個性帶進主角,二、很容易想寫一些主角看不到的事,這些問題在使用第二人稱時,就比較不會出現。

「你翻過身背向他,假裝自己還熟睡著。因此,你也沒看到坐在你背後的他,眼底一瞬間流露的柔情。」

在將開頭那句改成第二人稱後,BUG就不存在了。為什麼?因為第二人稱既能滿足作者想一直追著主角線跑的心態,又可以小心翼翼把萬能的作者藏在幕後,八卦所有人的一舉一動。

唯一一個缺點,第二人稱並不適合寫長篇,因為既然它的優點是能讓作者自由闡述整個故事,它更明顯表現作者對主角的觀點,會某些讀者來說會造成想像上的限制。



當然,不管是第一人稱,或者第二人稱,他們同樣無法抵擋一個可怕的事。那就是主角失去意識。基本上主角失去意識之後,第一人稱肯定要跳到主角醒來,而第二人稱雖然能多撐一點時間,卻也撐不了多久,基本上也要跟著跳場景,否則,就要很唬爛地開始「在你昏迷的這段期間裡……」然後第三人稱全面啟動,直到主角醒來。(另外一個發生在第一人稱的有名例子,就是傳說中的暮光之城第四集,在女主角視角陣亡後,換了另外的角色繼續第一人稱。以上情報來自老妹和老媽,因為我也沒看過所以別問我細節Orz)

既然這樣,其實還是多多練習最周全、最全面性的第三人稱吧?雖然使用第三人稱基本上如果只關注主角的場景,使用起來和第二人稱(二)的用法差不多(Exp《百歲》前期就有這個情況)。


最後整理一下三種人稱差別:

第一人稱:寫手是架在主角眼睛上的攝影機,記錄主角「我」的舉動、所見所聞以及心理狀態,文中其他角色為「他」們,「他」們的記錄只能藉由主角所見所聞、猜測心意而確立形象,會帶有「我」情感上的偏袒,「我」並沒有察覺的事情,即便是關鍵,也不會在文中出現。

第二人稱:寫手「我」在文章裡頭是一架不存在的攝影機,隨著主角「你」運鏡,文中其他角色為「他」們,基本上只要在「你」在場時,場上、場邊所有人的心理狀態皆不被設限,可以提及一切「你」沒有注意到的關鍵細節。

第三人稱:寫手「我」隱居在幕後,「你」則可能是「我」的朋友,在旁邊幫「我」拿攝影機,主角為「他」們,除非觸及角色的想法或對話,一、二兩個人稱都不存在。內容方面,只要寫手願意透露的劇情和心理狀況,一概無設限。


p.s.漫畫本身是個能包容三種人稱混用的體制。寫小說,除非是特殊表現手法,例如意識流、數字系(數字系跳人稱超愉快我和親友也很愛玩Orz),否則會造成閱讀上的混亂,尤其是正劇、一段到底的短篇

然後居然還看過同一段不到一百字就有三種人稱混用的超威||||

麻煩大家寫文章時若要臨時改人稱,記得要通篇檢查XD 不用提劇情,不要說角色扭曲,人稱用錯還不是疏忽錯一個,整段下來一下第三人稱、一下第一人稱,先別說混淆的問題,有時候劇情也會變很獵奇喔。

舉例來說,剛剛那句改一下:

「你翻過身背向他,假裝自己還熟睡著。因此,你也沒看到坐在我背後的他,眼底一瞬間流露的柔情。」

突然變三角還背地偷情的戲碼有沒有XD



好吧就是早起閒閒沒事看文章看得很想吐嘈,有問題歡迎到會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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