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最近鬧很大的那個

》萌萌理論越看越生氣,結果打好長



看了各種反對修民法的言論看到後來就是→!!!

萌萌們到底?是在?反對?什麼?

最好是會有影響?不就是讓有不同性取向的人也能有完整的福利與社會權利嗎?對於既有受惠者唯一的影響可能只是家庭日有些家長會是兩個母親、兩個父親,在你的小孩問你說:「為什麼他們家不像我們家一樣一個把拔一個馬麻?」的時候,你需要告訴他,「這並不奇怪,不論是把拔還是馬麻,1 + 1 或者 2 + 0,他們都擁有兩人份的愛。」

家庭本就不是全然以血緣所組成的,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獨一無二的、會因為不同的理由和際遇而認識不同人、進而一起生活,或許是親情、或許是愛情,因為對你們而言彼此無比重要,想要一起生活,所以組成了家庭。而現在我們所要爭取的是,讓這樣的關係合法化;更何況也有些家庭是不生育、或無法生育,並非所有家庭都能達成「傳宗接代」而讓人類「永續存在」。別說是人類,動物也是這樣。

但即使單一家庭無法延續後代又怎麼樣呢,人類的社會是一個整體,當異性婚姻與同性婚姻並存,以現在人口基數而言,我們的遺傳因子將永不斷絕(甚至還有過量導致資源不足的問題),在地球爆發前,(以自然的角度而言或許是頗遺憾地)人類將生生不息。

而部分出現在同性伴侶間被刻意放大討論的問題:性行為、疾病、忠貞等個案,其實異性婚姻中同類型的案例更是層出不窮,離婚與外遇都不算是罕見的事,數量也絕對是是讓同性伴侶們望塵莫及的數字。為什麼要用本來異性婚姻體制下就有實現困難的標準去強求同性婚姻呢?

反過來說,今天我所打的這些字,正是同性婚姻必須要爭取與異性婚姻平等的理由。假使不是反對者先入為主地用嚴苛標準外加宛如對待次等公民的態度、言論與實際作為來面對同性伴侶,他們渴求公平的聲音便不會如此迫切。

我對於言論自由沒什麼意見,對於「有人會持反對意見」也沒什麼意見。而且其實我並沒有提倡同性戀比異性戀來得高尚還怎樣,說到底希望的就是兩邊的權利能夠對等,不分誰高尚誰低賤。將結婚生子視為人生重要歷程這事很正常;同時有人不想要小孩只想彼此相依,也是一種選擇。不管同婚還是異婚,不想生小孩的伴侶都該被給予尊重。事實上,我個人還是比較傾向於常態分布的世界(也就是異婚還是會比同婚來得多),所以求的只是不排除極端值,求的是兩者的共存。



打這些的時候,其實有想起前陣子魚燒轉的一篇文章,是關於與基督教對同婚意見持否定原因的個人闡述,裡頭其實有提到「由於根本信仰持否定」,所以他們打出來的反對文字、理由都沒任何意義,只是想表達自己反對而已。想想,嗯,說不定我今天看到的很多文字,也是出於一樣的理由吧。有些人的信仰凌駕於個人與理性,甚至達到「真理」即一切,與其說服,不如給予尊重吧。雖然會有種寧可您打句「我反對」然後什麼都不解釋,還不至於讓人需要去面對那些非理性無邏輯的文字 XDDDD

至於對萌萌呢,就沒辦法如此寬容了。自從他們幹過用學校通知單騙家長簽字拿到十六萬公投門檻,這個團體就永遠被我列為拒絕溝通的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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